21 家机构和 6 地入选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八部门印发工作方案11 月 9 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科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12 月 15 日前报送科技部。6 月 22 日,中央全面深化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公布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 12 家科研院所分别是: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讨论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讨论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讨论院、中国科学院物理讨论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讨论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讨论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讨论院、南京水利科学讨论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讨论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讨论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讨论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 9 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分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 6 个地方分别是: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科技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一文称,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进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要。为深化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要求,中央深改委把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由科技部牵头负责推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仔细落实中央深改委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形成《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的工作方案》,拟通过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究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