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宿迁经济开发区 2012 年度交通工程 BT 项目二标段)GF—1999—0201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 BT 项目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宿迁经济开发区 2012 年度交通工程 BT 项目二标段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境内 工程内容:发包人所提供施工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宿开发【 2012 】 18 号 资金来源: BT 方负责融资、建设,发包方按约定期限回购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项目融资、建设、交付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世纪大道, 2012 年 9 月 20 日 东吴路, 2012 年 6 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世纪大道 540 天, 东吴路 90 天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招标文件全部工程内容按 2
26%的下浮率计算工程总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