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实施规程 批准人刘岩审核人崔戈拟制人何昭春批准日期1999.5.12生效日期1999.5.12关联文件合同编制规范(S-03000)系统提案书记述标准(S-04010)设计审查实施要领指南(S-10000)项目估价中的基本核算方法(S-50000)合同交接规程(R-03000) 沈阳东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操作规程R-03001总页数4正文2附件2文件控制部门:项目管理部更改记录序号发行日更改对象·更改内容批准审查拟制01999.5.12新发行刘岩崔戈何昭春11999.12.21修改 3.1 节市场部为商务部王齐崔戈何昭春1.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开发的产品能够达到和满足客户的需求,需在签定合同之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评审,力求达到对合同需求和约束条件的共同理解,确保公司有能力准确的实现合同条款。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定制半定制软件。3. 职责3.1 项目管理部和商务部是合同评审的责任部门3.2 国际合作项目部分3.2.1 开发部将获得的用户需求信息和招标信息通知项目管理部,并对其进行分析,从中挑选适合的项目。3.2.2 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开发人员进行合同的准备工作,并进行估价。3.2.3 估价书须经开发部部长审查和相应的主管领导批准。3.2.4 由公司制作合同书时,与客户洽谈的部门负责合同草案的编制。参照《合同编制规范》(S-03000)3.2.5 项目承担部门未参与同顾客的洽谈时的合同交接方法,参见《合同交接规程》( R-03000)。3.3 国内软件开发部分3.3.1 由营销事业部对获得的用户需求信息和招标信息等进行分析,编写分析报告,从中挑选适合的项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项目管理部。3.3.2 由商务部组织开发和市场的人员进行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拟订投标书并进行估价。3.3.3 由商务部组织开发、技术支撑部和市场的人员(技术支撑部必要时参加。以下同。)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评审通过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批,合格后参与投标。3.3.4 由商务部组织开发、技术支撑部和市场的人员对客户的需求(文字或口头)进行分析,并制作概要需求规范书。见《系统提案书记述标准》(S-04010)。在概要需求规范书的基础上制作估价书3.3.5 由公司制作合同书时,与客户洽谈的部门负责合同草案的编制。参照《合同编制规范》(S-03000)3.3.6 由商务部组织开发、技术支撑部和市场的人员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记录在合同评审记录中。参照《合同管理作业标准》(S-03001)3.3.7 项目承担部门未参与同顾客的洽谈时的合同交接方法,参见《合同交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