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新规定 2013(全文)关键词:交通法规 驾照 来源:华律网整理 时间:2013 年 01 月 09 日 浏览:709408 次 公安部 10 月 8 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 3 分提高到 6 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 12 分。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013 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 38 项增加至 52 项。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 6 分。罚 100 元。2、酒驾,扣 12 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 5 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 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 12 条、第 16 条、第 72 条、第 77 条规定)3、不系安全带,记 2 分,罚 100 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 元以上 20 元以下罚款。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 2 分。6、有意遮挡号牌,记 12 分。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 50%、超速 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 12 分、6 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 2012 年 7 月起,7 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 200 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 200 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 100 元。4、超速行车,罚款 200 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 100 元。6、逆行,罚款 200 元。7、违停车,罚款 200 元。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12 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