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2) 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 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 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