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动合同书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派出所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家庭):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述的有关情况均为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乙方向甲方承诺所述自身的一切情况及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 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职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职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职务的要求规定,履行作为 职务的职责,符合甲方的考核标准。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双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在本系统范围内对乙方工作职位予以必要及适当调整。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以一个月为计算周期,在计算周期内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执行标准工时的工作制下,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加班工资基数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有权单方面安排乙方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