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08 版)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资质证书号: 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工程设计人: 电 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乙方工程预算及工艺说明为准。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大写): 元。 1.6 双方约定,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 项方式结算: (1)以设计图纸所含项目、预算一次总包,甲方无须支付超额部分款项。 (2)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乙方工程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百分之 。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工程监理的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装修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邻权利人,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 4.2 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 4.3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自来水 度(水表起始度数 度),电 度(电表起始度数 度),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4.4 甲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等变动的,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应协助做好非作业时间的保卫、消防等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