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施 工 合 同编号:( )第 号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单位: 年 月 日施工合同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工程主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词语定义如下:1、业主:指本工程的建设单位2、工程主合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3、固定合同总价: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实体和所有费用以及市场风险等的固定总价4、固定综合单价:完成承包范围内单项工程实体和所有费用以及市场风险等的固定综合单价※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4、分包工程工作内容: 5、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二条:分包工程合同价款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①或②或③ 方式确定。① 固定合同总价,合同价款不得调整;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② 固定综合单价分 包内 容分 包方 式工程量单位单 价合 价技术规范合价(人民币大写)备注(选择其中一种方式):1、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执行 ,实际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图纸计算。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单价不变,工程量按清单报价的相应定额计算规则进行计算。③ 暂定合同价,上缴合同结算价款 % 作为管理费;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价以甲方跟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结算总价为基数乘以乙方向甲方上缴的管理费率。计算公式:最终结算价款=结算总价×(1—管理费率)。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1、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设备材料运输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