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律渊源地位确立的必要性 [案例一] 2002 年 5 月 16 日,被告人黄芙蓉在仙桃市城区一个体商店打电话,打过之后便付给店主一元钱,要求其找五角钱,店主坚持应收一元钱,双方因此争吵起来
家住附近的妇女刘某上前劝解,但黄芙蓉仍大吵不休,刘某便说“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狠”,说罢转身欲离开
黄芙蓉迁怒于劝架的刘某,不顾在场群众的拦阻,赶上前去朝刘的背后打了几拳,刘某当场倒地
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因拳击打诱发高血压性脑动脉硬化而死亡
湖北省汉江中院近日对因五角钱引起的命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芙蓉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 王某、徐某均系某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并被派驻到某综合市场工作
2002 年 10 月 11 日 23 时许,刘某等 5人酒后在该市场附近与徐某发生口角,并进入市场继续与徐某争执
王某(时任保安队队长)赶来后双方互殴,王某持铝合金空心棍击打刘某数下,致使刘某心肌病发作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外伤为轻微伤,但是是死亡的诱发因素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和徐某共同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在讨论本案时出现分歧,有的认为本案应定故意伤害罪;有的认为本案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有的认为是意外事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引起了争议
2003 年 1 月 30 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题为“对出现介入因素的伤害案件如何处理”案例点评,笔者认为是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并阐述了理由
[案例三] 2003 年 1 月 15 日,福建省龙岩市白沙镇一民工李良金与另一民工刘欣因“六合彩”发生争执,在拉扯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用手掌打了受害人刘欣一巴掌,刘欣倒地身亡
经法医鉴定,李某一巴掌未导致刘某的伤害,也不构成轻微伤,但诱发了刘某心脏病发,导致了死亡
该案未提起公诉,按民事赔偿进行处理
[评析]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