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总十二属正义《说文·骨部》:“体,总十二属也
”《说文》释义言简意赅,给后人留下了想象空间
段玉裁注:“‘十二属’许未详言
今以人体及许书核之,首之属有三:日顶,曰面,日颐;身之属三:日肩,日脊,日臀;手之属三:曰厷,曰臂,曰手;足之属三:曰股,曰胫,曰足
合《说文》全书求之,以十二者统之,皆此十二者所分属也
”段氏这一解释对后世影响很大,如近期徐山《说“体”》指出:《说文·骨部》共收 25 字,所收字的本义均与骨骼或身体部位有关
“体”的形体构造为“从骨,豊声”的形声字,这表明“体”一词的本义和“体”字中的形符“骨”相关
许慎“总十二属也”的训释,指出“体”一词的本义为人的全部身体,亦即其中“总”的含义所在
而“总”又十分为十二类,但是许慎并没有详细说明究竟是哪十二类,因此段玉裁则依据人体骨骼的实际情况和《说文》全书的体例去阐明
……段玉裁对《说文》“体”字的“十二属”所作的明确化解释是可信的
段氏解释,远观近察,既有客观,又失之主观
人体结构及许书释文中骨部释义是客观的,但是从中找出十二者以为十二属,又是段氏主观臆断,徐山先生对段说笃信不疑更是以讹传讹
“总十二属”本义是什么
我们有必要从文字学、词汇学、语法学甚至中医学来认识一下
“总”字考释《说文·身部》:“躯,体也
”段玉裁注:“体者,十二属之总名也
可区而别之,故日躯
”“总十二属”,段氏以为“十二属之总名”,我们认为此说不妥
《说文》释义规律,统称的话一概在限定的事物之后直言“总名”,如“胵,五藏总名也
”“乐,五声八音总名
”“谷,续也
”“瓦,土器已烧之总名
”从全书看,总称用“……总名”这一释义方式概莫能外
“总,聚束也
”书中“总”冠首的话,一般用本义“总合”“总汇”“集束”讲,如“方,并船也
象两舟省、总头形
”“总头形”即“总汇船头之形”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