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8 页白佛实业集团二期施工承包协议书甲方:白佛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与本案的合同不一致时,按照本协议执行。甲方将:“白佛实业集团”二期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期完成,现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白佛实业集团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5 万多平米,具体施工范围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设计图纸为准,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工程阳台按全面积计算。1.2 工程地点:白佛实业集团1.3 工程承包范围: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水、电(含弱电管)、暖、土建、装修、消防、通风设备安装、门窗等,自进场至竣工交付的全部建设施工工作并应承担承包范围内临水临电、现场道路及安全文明施工所涉及相关费用。不包括现场临建、围墙、住户用电梯。第 2 页共 8 页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个自然日,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协助乙方进场施工建设,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质量等级:合格五、协议价款5.1 协议价款为固定单价,即每平方米 1500 元,(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建设面积为准)。5.2 协议价款含施工所需水电费、开具正式发票,与工地建设有关的所有税费、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所交的保证及其他支出,属于施工方应承担的范畴,由施工方承担。六、协议价款约定及调整6.1 协议价款约定:协议价款采用固定平方米造价方式,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500 元单价,结算时按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进行计算邙日台除外),阳台按全面积计算。6.2 调整因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变更材料价格调整,按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结算。6.3 任何工程洽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变更材料价格调整的批准和审定,均需经甲方有签字权的代表签字同意和盖甲方印章后生效,乙方方可实施。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第 3 页共 8 页监理有执行本条的权利。6.4 如甲方对材料的质量及价格有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但应结合施工进度,若造成不属于施工方应承担的损失,按预算甲方给予补偿。七、协议价款调整方式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造价调涨:根据河北省消耗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