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甲方: 深圳市楞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为扩大“楞科”品牌产品的经营规模和销售网络, 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区域销售甲方生产的楞科存储产品、包括推广“楞科”品牌、开拓和管理市场、建立和维护渠道以及提供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 权一、深圳市楞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 (以下简称乙方)在 区域作为甲方 产品的指定代理商;二、授权及考核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乙方应努力完成以下市场营销目标: (一)、销售目标(二)市场目标1、拓展建立 区域二、三级市场代理分销网点不少于 家;2、建立有楞科明显 VI 形象的店面不少于 个;四、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达成区域市场经营目标。1、为培育双方长久发展潜力,甲方鼓励乙方完成区域市场营销目标,甲方针对楞科存储类产品按照月度给予返点奖励,月度返点政策如下:季度销售额/万X≤Z<YY≤Z返点/%122、说明:月度返利在当月度的次月冲抵乙方的货款,若乙方在当月度次月没有提货,该笔返利将自动注销为零。若合作伙伴季度实际销量 ,可以累计分数,甲方在 2009 财年年底按照累计分数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台阶返利和积分这两项政策乙方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的奖励,不能同时享受。 第二条 产品价格和货款结算一、产品价格:以甲方的《价格通知》为准。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体系,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二、货款结算:现款结算,所有货款必须汇入楞科公司指定的帐号。楞科公司任何人员无权私自代收公司货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经营活动一、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有义务维护签约产品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损害甲方企业及甲方品牌形象,损害甲方或甲方其它合作伙伴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制止合约;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乙方有义务对得到的有关甲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名录、财务信息、技术机密等;三、甲方有权力和义务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乙方对签约产品的销售、市场行为,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市场、销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