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绿化租摆合同Ref No.GIET05/PM/CT002甲方:戴德梁行(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物业管理处地址:負責人:乙方:广州市白云石井永芳花场地址:負責股東:甲方是下述物業業主委托的管理企業,在中國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下述物業內的單元多由業主自用或出租。 乙方是一間有經驗的綠化服務公司,是獨資經營/合夥經營公司。有足夠經驗和人員承擔下述物業的整體綠化服務。甲乙雙方於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後将下述物业綠化服務合同项目交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This is a typical Recital for any Contract. The Recital will spell out the authority, ability and capacity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nd the reason for entering into the Contrac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将甲方物业管辖范围内的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绿化租摆项目交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范围一.服務地點是廣州市环市东路 403 号广州国际电子大厦。有關摆设绿化植物数约 100 盆,由乙方提供。外围绿化地约 300 平方米。二、摆设绿化日常养护、淋水、修剪、更换工作;三、外围绿地每天除杂草、淋水、清理杂物、抹叶面;四、定期修剪、施肥、防病工作。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到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本合同签订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5,600.00 元/年(人民币肆万伍仟陆百元正)按月支付(¥3,800.00 元/月)1、此费用包括所有绿色植物(92 盆),人工,运费,外围保养。二、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支付。甲方同意按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绿化合同款项。1.乙方必须将每张双方指定合法人员签名确认的单据凭证于每月五日内汇总编制完毕送甲方复核,甲方收到签单凭证后 10天内与乙方共同复核完毕。复核完毕则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开票 [ or 收票?]。2.乙方完全知悉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绿化租摆合同是甲方代表本物业发展商和各业主与乙方签订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由本物业的管理费内拨付,如遇管理费用不足,或发展商未有拨款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时,乙方愿意等待管理费用足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