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业 论 文题目:对“小产权房”相关问题的法律探究 班级:08 级法律专科姓名:潘文铖内容提要摘 要:“小产权房”在近几年日趋火爆,在商品房价格不断攀高、土地资源日趋稀缺的情况下,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及其近郊,均出现不少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无论是建设数量还是市场需求,小产权房都相当庞大,国家虽明文规定不准买卖小产权房但禁而不止。从“小产权房”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其成因,评述其政策,剖析其困境,继而建构小产权房未来发展的制度框架,结合当前现状,对“小产权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一番分析探讨。 关键词:小产权房;城乡二元结构;集体土地所有权正文: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促使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在住房需求的刚性增长和房价不断攀升的矛盾交织中,“小产权房”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统计显示,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于各大中城市的城市郊区,相对低廉的价格使其受到了城市中大量中低收入者的青睐,在众多一知半解的买房人承担着经济风险的同时,监管力度薄弱的各种违法行为也日益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此,结合当前现状,对“小产权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一番分析探讨。一、小产权房现象的成因 (一)小产权房的现状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 2007 年不完全调查显示,现存小产权房的数量非常庞大,北京市早已突破 1000 万平方米,大概占住房总量的 20%,分布在房山、通州昌平、顺义、密云等京郊;西安市郊小产权房超过 100 万平方米;深圳等一些城市小产权房所占的比重甚至高达40%[1]。针对小产权房如火如荼的发展趋势,政府相关部门也表示了明确态度,2004 年 11月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务院办公厅在 2008年 1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曾针对小产权房问题作出如下批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然而现实状况是“小产权房”禁而不止。 (二)小产权房形成的原因 第一,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而“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 40—60%甚至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 30%~40%。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和一路飚升的过程当中,高昂的土地价格无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