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论 2(一)、Trips 与澳门对知识产权含义的不同处理 2(二)、Trips 与澳门知识产权法律框架 3(三)、Trips 与澳门在知识产权中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5二、Trips 与澳门著作权的范围、效力和保护标准比较 6(一)、关于文学艺术作品 6(二)、关于计算机软件及其数据库的保护 7(三)、关于出租权的保护 7(四).关于表演者、唱片及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广播组织的邻接权 8三、Trips 与澳门著作权对知识产权的实施比较 9(一)、刑事违法行为 9(二)、行政违法行为 10(四)、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公布 以及 WTO 安全例外条款 10四、结束语 12 一、导论(一)、Trips 与澳门对知识产权含义的不同处理就知识产权的概念而言,自从十七世纪法国人卡普左夫使用“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和 18世纪中期德国在活字印刷术中使用知识产权内涵开始,知识产权已经历了 300 年左右的历史
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也有了广义与狭义的之分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人类一切智力创作的成果,即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其权利内容主要有以下各项: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它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是相当广泛的
虽然已经有 100 多个国家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包括澳门地区在内),也即大多数国家原则上已同意该公约广义知识产权界定的范围,但是中国澳门与各国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将科学发现排斥于法律所保护的排他性的权利之外,不授予科学发现以任何财产权利
在世界各国立法中,真正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称的“知识产权”的内容都当作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