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关于学习专升本政策法规的通知各处(室)、系(部):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 号文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 号文件)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 号文件),望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以把握升本要求,吃透申报条件,为升本目标的实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专升本迎评领导小组 2009 年 3 月 4 日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 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 1996 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 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⒈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⒉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