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 装修 合 同 书JSF—2008—0201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南京花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宅地址: 公司地址: 长江装饰城新大楼 4 层联系电话: 电话:13913898297 本工程设计人:孙剑平 手机 :13913898297: 现场负责人: 手机: 1318286842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房屋户型: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 种方式(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预算范围内一次性包死)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1、工期 60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人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2、合同签订时按以下方式付款:工程进度付款比例金额合同签订时40%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木工进场前30% 油漆工进场前2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 竣工后三个月内5%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施工过程中的义务1、发包人(1)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前,发包人自行设计的相关要求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承包人正常施工
(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