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书甲方(业主):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双方就乙方承揽甲方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经充分协商,就本合同书涉及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此签署,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1、甲方将位于 的自有住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交由乙方实施
2、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内容)见附件三
3、乙方承包方式为:半包即双方共同提供装饰材料
4、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预算清单)
5、付款方式及结算(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50%,即人民币 元;(2)主体工程量过半,甲方另行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0%,即人民币 元;(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清单
甲方对结算清单签字认可后,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15%,即人民币 元;(4)保修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5%,即人民币 元
(5)水、电管路改造费用依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付款日期依据本条第 5款第(3)项约定执行
6、甲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号码: 乙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号码:二 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效果应当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可靠的安全性并且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以甲方确认后的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作为施工依据
3、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首先以本条第 1、2 款约定为依据予以评判
但不排除,甲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的合法权益
三 工期1、工期为 60 日
自 200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06 年 12 月 24 日止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滞施工以及返工,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增加的工程成本由乙方承担
3、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误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4、无论何种因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均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工期延误以及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