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总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通过招标,经三方协商,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现签订合同如下。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 (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6)供货一览表;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业主、见证方和承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1.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 2、合同价款2.1、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总价明细及各种分析如附件。施工完毕,按实际工程量计算。2.2、本合同防外保温工程和涂料施工约定的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即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中标报价表: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供货、人工、材料、制作、安装、装卸、采保、主辅材料 、生产过程验收、保修期内维保、节能实验及原材料检测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成品保护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金、各种规费,含深化设计费、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风险、进出场费、机械费、税费、窗边收口、外立面分隔线条、滴水线条、变形缝打胶收口、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等所有履行本合同的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漏项的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以上综合单价为包干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不含总包配合管理费),其中涂料甲供。2.3.合同价的调整依据和原则2.3.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结算时均按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计算。 2.3.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甲方认可的签证,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 2.3.3、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竣工审定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2.3.4、 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丙方亦应照作,并不要求任何费用。2.3.5、 如发生对合同或图纸的某些细节存在不同理解时,以甲方的解释为准,并不得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3. 工程期限3.1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备料,以甲方书面通知 为准,各楼分批进场开始安装。3.2 上述 外保温工程和涂料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