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小型工程本)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 结构类型: ; 檐高/跨度: 米批准文号: (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 (指基建、技改、合资)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 (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年 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 50 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 1 条 工期1
1 本工程合同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 天
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
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 2 条 图纸
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 3 条 承包方驻地代表
承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第 4 条 发包人工作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