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总承包工程合同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阳光交易告知书为保障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时代地产提倡阳光交易。若各单位在与时代地产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及各相关部门业务往来中,发现时代地产人员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欢迎向时代地产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jiancha@timesgroup.cn来信来访举报:广州市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监察小组负责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410 号时代地产中心 36-38 楼邮编:510030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总承包工程合同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 工程项目地上和地下室及本地块内的商业裙楼、门楼、泳池、垃圾房等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94081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暂定,仅为招标工程量计算依据,实际以施工图纸为准。)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2.1. 合同工期:496 个日历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工期不因任何原因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延长。2.1.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6 年 3 月 6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或监理公司进场通知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2.1.2.竣工日期:暂定为 2017 年 7 月 15 日,实际以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发包方组织内部有关业务部门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办法进行的工程质量验收移交,取得发包方颁发的《工程验收移交确认函》的日期为准。2.2. 具体工期,即各施工节点完成时间详见附件。2.3.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上述各分项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程的施工。未能按时完成的,承包方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详见专用条款第 4.1 条约定。2.4. 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即使工程量有增加或修改,如双方不因此对工期另作出书面约定的,则视为承包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质量进行施工、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2.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承包方需做好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