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新合同样本 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者利益 记者日前从建设部了解到,为了解决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全国各地将执行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取代 1995 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据了解,新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有关法律法规衔接紧密,涵盖了商品房买卖的各关键环节,约定的内容完整严密,并充分考虑到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人的提示和保护,新合同的整体内容完善,具备比较权威的示范作用和实用意义。购房者既可以将其作为签订合同时的参照文本,也可以直接将其作为签约文本使用。 建设部有关人士说,新合同文本的颁发印制,将有利于保护商品房买卖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短缺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据了解,建设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要在今年 11 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新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上报建设部。 ■新合同将减少 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纠纷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老百姓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日益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 目前一些城市商品房销售量中的 80%以上是由个人购买的。随着住房消费的不断升温, 商品房买卖纠纷也有所增加。根据中消协对近两年消费者对商品房消费投诉的统计分 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于: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 交房、产权纠纷等。出现这些问题,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 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完善不规范,当事人对有关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明显有失公 平,购房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合同的有力保障。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也影响了住房消费的积极性。 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 规章的规定,对 1995 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更名 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合同内容覆盖 商品房买卖关键环节 据建设部有关人士介绍,新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具有以下几个显著 特点: 1、根据近几年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 善,力求合同内容覆盖商品房买卖关键环节; 2、充分提示买卖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购房人应该注意的商品房买卖应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