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挂靠方:法定责任人王立诚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为发包方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以下简称:发包方)
发包方通过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以王立诚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子公司,作为本合同规定挂靠期限内独立承接的家装工程的司挂靠方(以下简称:挂靠方)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挂靠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选拔经营者,并以挂靠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挂靠方二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
第二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原有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挂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子公司本次实行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1_年,即从 2005 年 5 月 1日起至 2006 年 5 月 1 日止
第六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形式为:保上交挂靠费,保技术改造投资,挂靠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
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为原则,挂靠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工程总造价的 __ %第二款挂靠经营期间,发包方为挂靠方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和业务(含盖章,开发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挂靠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挂靠方的权利 第八条挂靠经营期间,挂靠个人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