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州 市 劳动合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使 用 说 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