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珠 海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印 制使 用 说 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十、本合同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 、 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任 务 为 期 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