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分项承包合同甲方:湖南省**工程有限公司巴陵石化项目部(简称甲方)乙方: 钢筋组 (***) (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包的**公司“一炉一机”土建工程 ,其钢筋分项及其相关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按照“合同法”特订以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范围和内容:分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钢筋工程。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按照工程承包人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用料计划;负责本工种施工放线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配合材料员收料、试验员取样抽检;场内钢筋运输或倒运;钢筋取料、解捆、冷拉、配料划线、放样、弯曲、制作、捆扎、标识、垫楞;半成品分类堆放及保护,指定专人发放半成品至施工部位及清理钢筋加工场地;钢筋焊接;制作并固定保护层垫块;制作及预留预埋铁件;安放止水钢板/橡胶于后浇带/施工缝;焊接钢筋废料成马镫/定位钢筋并按规范安放;采取焊接等有效措施将余料(余料定义:不短于 30cm 之钢筋段)同步运用到工程中去,按设计要求将绑扎后多余的钢筋运往指定地点堆码整齐,大钢筋直螺纹接头的加工和连接,小钢筋电渣压力焊连接。二、劳务报酬与费用:甲方采用包工不包料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计酬方式。按实际制安完成的图纸成品净重量(不计损耗量\计马凳筋\计用于固定定位用“S”筋等)计算。1.本工程实际完成钢筋净重量在 1000 吨以上时,全部按 520 元/吨计算。2.本工程实际下料钢筋总吨数在 600 吨到 1000 吨时,全部按 530 元/吨。3.本工程实际下料钢筋总吨数在 600 吨以下时,全部按 540 元/吨计算。(或按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费用另加 3 万元管理费)4.预埋件制作和植筋另行协商。原则上植筋按点工计价。5. 上述单价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时,发生的人员工资、 “五险一金”、机具使用费、扎丝、元钉、锯片、电焊条等消耗性材料。三、质量要求:按施工图纸、业主要求及国家现行的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 5 条:钢筋分项工程中的各项规定及 JGJ18-2003《钢筋焊接机验收规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符合《规范》“合格”标准,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工程返工,其损失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还将给予乙方罚款,罚款金额从总金额中扣除。四、工期:按甲方规定的工期按时组织施工,在开工日至业主及甲方规定的工期内(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施工。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