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专题一、专题界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专题主要围绕无效劳动合同的特征、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承担,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给予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无效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它包括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劳动合同
胁迫 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并基于这种种恐惧而做出的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的行为包括很多种,如暴力、语言威胁或条件威胁等
三、案例分析案例1 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就无效吗 【案例】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
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所以这份劳动合同无效
对此杜小姐说:“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
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
所以,不能认定是无效劳动合同
” 【评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