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西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 2
专用条件;3
通用条件;4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监理期限:自 2013 年 7 月 10 日始,至 2014 年 1 月 10 日止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施工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