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西安景致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北大街宏府大厦 1081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晓虎 项目联系人: 宋宏伟 联系方式: 029-81511160 13892802242 通讯地址: 电话: 029-87209800 传真: 电子信箱: jingzhituwen@126.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 (4)甲方对乙方主要设计工作人员的要求: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工作计划]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