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专业分包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总包(分包) 1.5、合同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合同工期2.1、本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2.2、工期罚款:由于业主原因延期,工期顺延,但乙方不能对工期限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向甲方进行费用索赔。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的协定的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二予以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三条 图纸和资料3.1、甲方在收到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后 2 天内,并留取甲方需要的图纸后再提供给乙方,如图纸数量不够,则乙方自行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3.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28 天内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4套。甲方予留 万元作为竣工资料押金,在竣工前 1 个月工程款中扣除待全部资料验收通过并移交档案馆后 7 天内返回,如乙方没有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则甲方必须代乙方完成,押金作为编制费。3.3 甲方对需要备案归档的书面资料,可书面或口头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必须提供双份用于甲方备案之用。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4.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万元4.2 、 本 合 同 工 程 计 价 模 式 采 用 《 建 设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按综合单价法进行。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4.3、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近竣工图计算。不论竣工图纸实际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显示的数量相比较发生何种变化,其相应单价均作不作调整。4.4、乙方负责协调在施工期间的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4.5、乙方负责竣工后或接到甲方有关指示后必须立刻清理施工场地以及清运机械、施工垃圾等级以确保工程后序工作的开展。4.6、本工程修改、增减、变更部分的签证和索赔报告需经业主最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