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阎路改造水稳基层工程分包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总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总包方)分包方(全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与总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总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九江长江公路大桥 A2 标——沙阎路水稳基层路面 分包工程地点:九江县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K0+000~K1+307.9;2、K0+000~K0+412.6;3、K0+000~K0+404.1。三、分包合同价款15cm 水泥稳定碎石 元/T;10cm 开级配水泥稳定碎石 元/T。四、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1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1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达到合格。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分包方的报价书;3、本合同第三部分;4、本合同第二部分;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履行过程中,总包方和分包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7、合同的附件。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分包方向总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总包方向分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分包方向总包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总包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 后生效。总包方:(公章) 分包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第三部分另有约定外,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