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GF—91—0404 全文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货 名到达港(地)换装港(地)收货人托运量核定量备 注第一第二重量体积重量体积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水路货物运单GF—91—0406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 船 名 航次起运港到达港 到达日期(承运人章)托运人全 称收货人全 称地址、电话地址、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发货符号货 名件数包装价值托运人确定计量重量等级费率 重量(吨)体积(长、宽 、 高 )(mm)重量(吨)体积( 立 方米) 合 计 运到期限(约定)托运人(公章) 月 日 合 计核算员特约事项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颁布 日 期: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