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政府形象论纲上 政府形象是一个自有政府以来就始终存在的客观现象,是与人们关系极其密切的一种特殊形象。然后,尽管人们经常接触政府形象,却很少从理论上研究什么是政府形象,它有哪些要素和特征,它是怎样形成的,应当如何对它进行控制,等等。这就必然会影响我们从本质上去把握政府形象和有意识地去塑造政府形象。因此,对政府形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无疑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政府形象的理论范畴 所谓政府形象,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在作为行政客体的公民头脑中的有机反映,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产物。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它主要有以下要素和特征。 (一)政府形象的要素 政府形象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 1、 政府:从行政主体到认识客体 毫无疑问,政府是三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是决定政府形象的主导方面,也是古今中外政治学家、法学家和行政学家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从行政管理角度看,政府是行政主体,与公民的关系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居于主动地位,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对等;另一方面,从政府形象角度看,政府则是认识客体,是公民头脑中的反映对象,居于被动地位,二者的认识地位不对等。因此,政府是根据绝大多数民众的意志(上升为法律)行使行政权,还是根据少数执政者的意志(个人专断独裁)行使行政权,就构成了影响绝大多数认识主体的看法和感情,决定政府形象好坏的本质因素。 近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法学家普遍认为,为了防止政府专断独裁,必须保障人民①民主和自由,必须将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并确立其至高无上的权威。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洛克在其名著《政府论》中认为:“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以外,不受其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对它的问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这种规则为社会一切成员所共同遵守,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①洛克的这一政府理论,成为英国和美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当代的英国法学家则进一步对法治政府的主要原则进行了如下概括:(1)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2)法律必须尊重公民的自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