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诈骗罪的构成与处罚 一、前言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一九七九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订,其中将合同诈骗罪以分则条文形式单列出来,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进步表现,也是我国刑事立法健全的重要标志,认真学习,准确运用,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活动,搞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推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从该定义上可以看出,第一、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其二、任何一个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须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其三、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规定或包含的,概括地讲每一个犯罪构成都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方面的要件构成。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主要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而犯罪主体则是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即故意或过失。 刑法规定犯罪构成有着重大意义。第一、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依据;第二、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供标准;第三,为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提供法律保障。犯罪构成的理论在刑法科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整个社会主义刑法理论体系中占据中心地位,是正确认定犯罪理论的基础,由于它是对一切犯罪构成所作的科学上的抽象和概括,反映犯罪构成的共同特征,从而对分析具体的犯罪构成,正确理解定罪量刑,具有指导意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细分析,不难发现,诈骗罪所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除财产所有权外,更重要的是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将其作为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将其专门抽出作为一个单独的罪名,则于理不通。新刑法将合同诈骗单独列出罪名并置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必将更加有利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