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土地管理(一)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地人员管理规则第一条 凡本公司工地人员(包括主任、工程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及看寮人员在内)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规则实行
第二条 工地人员应恪遵公司规章及通告,竭诚尽职,并须团结一致,和衷共济,使工程进行顺利
第三条 工地主任为工地的主管,指挥工地所属人员、工头及承包商等并对工地的监工及管理员负一切责任,如发现有不遵照指挥者,由工地主任负责呈报上级处理
第四条 工程管理员,除负责分配的范围指挥工头承包商并协办工程事务外,对于工程的施工,应依照图样切实负责监督,实不得让施工者偷工减料的现象
第五条 工地材料管理员专司负责工程用料的申请,验收及登帐等事项并督促看寮人员看管材料
第六条 工地人员,应随时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所有设备及工程用料,倘若发生材料遗失时依照工地材料遗失处理办法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工地人员不分星期假日均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工地上班,并亲自签到,无故不得请假或迟到早退
第八条 工地人员在不影响公务范围内,每个月得轮流申请公假两天,但不得连续一次请假两天,若逢平板浇置混凝土时,一律不得请假,凡请假应事先向公司人事单位报备,否则一律以旷职论
第九条 工地人员于办公时间内非经工地主任核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有急事需外出时,应按公司内勤人员外出办法办理,每月月底由材料管理员整册送回公司报备
第十条 工地人员无论在办公时间内或外,一律禁止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秩序妨碍公益等情形,违者从严议处
第十一条 工地人员一律禁止招来非公司职员住宿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的需要,工地工作人员归建日期如下,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1)材料管理员:于工程竣工后 10 天内归建
(2)工程管理员:店铺于工程竣工后 10 天内归建
公寓于工程竣工后 20 天内归建
(3)工地主任:于全部工程验收通过后三天内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