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012 年 6 月 29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该标准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 A4 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 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 GB/T 9704—1999 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公文格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2.1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 GB/T 148 中规定的 A4 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2.2 版面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1mm,版心尺寸为 156 mm×225 mm。2.2.2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2.2.3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2.2.4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3 印制装订要求3. 1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 1 mm。3.2 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