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及责任制度学志中心〔2024〕8 号第一条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成员都必须爱护、保护、维护本中心的一切物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本中心的任何物资;严禁任何部门或分队成员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工作室内的物资带出工作室使用,违者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二条 各个部门或分队对中心物资进行借取,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当日借取的工作人员,向行政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自行打印中心最新版的物资借取申请表,在物资借取当天,须携带物资借取申请表到工作室领取物资。具体物资借取流程详见附表一《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物资借取流程》。1.2.1.2.3.物 品赔偿单价(元)马 甲30工作证15帽 子18大拇指30帐 篷400折叠桌150麻 绳15宣传板150文具类用品5胶 凳15中心旗帜50充气筒15使用单位姓 名联系方式所申请的奖品物 资数 量备 注(具体用途)使用原因审 核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时间第一条 2.3.4.5.借取单位活动名称活动日期借取负责人联系方式物资名称数量物资归还情况备注借取日期归还日期借出负责人归还负责人审核人审核情况工作室使用登记表日 期使用单位负责人人 数使用原因备注(使用时间段)第一章 第二章 (一)(二)(三)(一)1.2.3.(二)(三)1.2.3.(一)(二)(三)1.2.3.4.5.(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1.2.3.4.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