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培训讲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是全区的一项重要年度工作,今日的会议标志着 20xx 年度这项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刚才市政府议案处周少茫处长就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四个部门沟通了办理工作好的做法,区政府王波副区长就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使今年的办理工作更扎实更法律规范,我结合往年办理的情况,从业务角度和技术层面,讲一讲具体办理过程中应当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为“”了便于大家记忆,我把它归纳为 一二三四五 ,即:树立一个观念,理顺两个关系,搞好三次见面,分清四类情况,抓牢五个环节,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示。另外,《办理办法》还规定,对闭会期间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或提案,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 平件 ,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有的单位把 平件 也根据三个月的期限来办理,这是不对的。希望今后加以注意。二、摆正两个关系。就是摆正主办与会办的关系,办理与答复的关系。1、主办与会办的关系。《办理办法》规定,建议或提案所提问题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办理时,由交办机关指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仔细负责,主动同会办单位协商办理;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向主办单位提出办理意见。确定办理意见后,由主办单位负责拟写答复函,经会办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共同进行面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主办单位不发挥主办作用,要么有畏难情绪牵不起头,要么撇开会办单位只答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有的会办单位态度不积极,要么不及时提供情况,要么会而不办,对主办单位的要求拖泥带水、答非所问;还有的部门图省事,没有做到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共同面复。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办理质量。因此,主办单位要主动召集会办单位讨论办理方案,会办单位要主动配合,提供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面复。关于主办和会办,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一是由于有的建议或提案涉及的问题复杂,很难分清哪是主办哪是会办,参照市里的做法,确定由两个部门共同主办,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向代表或委员面复;二是会办单位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的时间,参照市有关规定,明确为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2、办理与答复的关系。《办理办法》规定,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这一原则明确了办理工作的着力点应当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但在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