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作用行政裁定书属于诉讼法律文书的一种,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解决有关诉讼的程序问题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71 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起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诉期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一)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书 1.首部“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一般可表述为: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正文在简述原告起诉事由之后,写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引用驳回起诉的法律条款,裁“定结果可表述为: 驳回原告×××”的起诉。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告知上诉事项,合议庭成员署名,裁定日期,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等。(二)不予受理起诉行政裁定书1.首部2.正文(1)“起诉人起诉的事由。可表述为: ××××年×月×日,本院收到×××……起诉状,(概括写明起诉的事由)”(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可表述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3)“裁定结果。表述为: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3.尾部“告知上诉事项,可表述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ד人民法院。 再由合议庭成员署名,写明裁定日期,书记员署名等。不予受理起诉的行政裁定书只需送达起诉人。(三)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行政裁定书1.首部2.正文(1)“案件由来和申请事项。可表述为: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原告以(写明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为由,向本院……申请停止执行(写明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名称)”(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申请的理由,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3)裁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