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二、评选程序 1.填写推举表。根据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和学生答辩情况,指导老师提出推举意见; 2.各系评选。系评选小组根据优秀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写出评审意见; 4.实践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选出院级优秀设计(论文); 5.“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 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将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 三、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育目标要求和社会经济进展的要求; 2.能较好地提出论文论证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猎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论文撰写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法律规范,符合法律规范化要求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获奖学生颁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证书; 2.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