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预案 4 篇传染病应急预案 4 篇 篇一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实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实行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
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实行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
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加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
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实行特别的防护措施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