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
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