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存在突发传染病疫情在我矿发生、传染,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矿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管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情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根据“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供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实行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矿传播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突发传染病疫情指挥部领导组 组 长: *** 常务副组长: *** 副 组 长: *** 成 员: *** *** ** ** 2、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统一行动; 2)报告上级部门,与上级应急组织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批准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4)评估事态进展情况,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戒级别;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或外部救援; 5)决定本矿涉及传染病的人员隔离数量,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隔离; 6)适时发布公告,将疫情的原因、处置情况公布社会; 7)宣布应疫情结束。 3、应急与相应组织人员职责 总指挥:对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根据“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开展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全力配合总指挥工作。 其他人员:在疫情处置期间,接受总指挥的调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力、资金等各方面工作。 三、值班制度 矿成立有应急救援小分队,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一单发现疫情,应立即上报。 四、信息上报 1、事故报告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矿调度室,调度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