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背景下基于大学章程“无用论思想的理性思考【摘要】大学章程是由高校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治校总纲,是大学治理中最根本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一直以来,教育领域乃至社会各界在其功用与价值的认知上,始终存有异议。伴随着高校新一轮大学章程的陆续出台,关于大学章程“无用论”的思想再次出现,我们有必要从学理角度对其功用与价值作进一步的理性分析,以期深化挖掘大学章程的理论价值,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大学章程的功能与价值。【关键词】大学章程功用策略【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我国高等教育生态可持续进展问题讨论》阶段性成果,课题批准号:DIA130299。大学章程建设不仅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理论要求,也是大学依法治校、依章自主管理和促进自身健康可持续进展的现实要求。尽管我国大学章程的存在已有若干年,但对其存在的价值、功用的认识却存在多种歧义。近来,更有大学章程“无用论”说法的再次出现。认为高校即使没有大学章程依旧可以正常办学,即便制定出来也难以有实质性的落实和执行。伴随着新一轮大学章程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阻力,我们有必要从学理的角度对大学章程的功用做进一步的理性思考。一、大学章程内涵解读我国的大学章程进展至今已成为一个《教育法》中的法律概念,但学术界对其概念内涵的界定仍然存在不同的表述。笔者结合其中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大学章程是根据教育法规定,由大学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治校总纲,是大学治理中最根本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以条文的形式对学校宏观层面的规划和宗旨以及内部体制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法律规范和约束的自律性文件。在大学管理体系中,大学章程是一般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一般规章制度需要围绕大学章程展开和细化。因此,明确大学章程在国家法律与一般规章之间承上启下的特别身份,是深刻理解大学章程内涵的基础,从而展开对其功用的思考和讨论。二、大学章程功用的深层解析大学章程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更是高等教育领域进行制度创新的具体实践,其重要性不可置否。但由于对大学章程的功用与价值等问题缺乏应有的共识,导致制定章程的工作最终变成了悬而未决的难题。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章程的功用做进一步的深层解析,明确如何发挥大学章程功能。(一)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办学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最早的大学章程出现在晚清时期,在其内容、形式和制定主体上都已初具规模。直到 199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