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动的问题。对于流动党员和无职业党员,在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建立了党组织的单位,党员在本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党组织等,要组织党员在一个党的基层组织中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下岗失业职工党员,要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适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的本领,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临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对于年老体弱的党员,应当视其身体状况,实行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关于组织不健全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如何参加教育活动问题。对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应坚持先进行整顿、帮扶,具备条件后再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一般可以考虑安排在第三批次进行。对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假如党组织不健全、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区别对待。关于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处置问题。根据中央的决定,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根据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周密安排,切实抓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今日工作会议后,我市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就开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抓好第一批至关重要。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市、区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党员比例高,党员的文化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也都比较高。这些党员能否保持先进性,直接关系到我市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因此,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更要坚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