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 乙方:辅导班负责人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开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即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即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即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