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根据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 50 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投资估算额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0 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投资估算额大于 1000 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根据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加项目建设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加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加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加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根据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职责(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