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分级诊疗情况汇报关于实施分级诊疗情况汇报篇一 为仔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45 号)精神,巩固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群众自愿就医、医保政策引导、统筹城镇乡村、创新体制机制的原则,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围绕优化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条件和服务,完善推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保、医药和医疗“三医联动”,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到 2024 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医疗健康服务“一卡通”;优势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建立起以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双向转诊服务体系和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基层首诊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服务量占比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到 2024 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基层首诊。进一步明确基层首诊机构,落实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首诊标准,提升首诊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落实基层和中医首诊病种,全面实施与之配套的诊疗法律规范。动态评估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落实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坚持政策引导,逐步法律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明确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健全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全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部分门诊号源,建立疑难重症转诊患者快速入院绿色通道,优先预约、优先收治基层转诊患者,探究利益分配机制,着力解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