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与镇痛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ASA 分级标准是: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别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3、参考手术分级标准(附录)4、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