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范本参考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结合本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
双方商定总工期 30 天
开工日期: xx 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xx 年 06 月 20 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 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法律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 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30% ,甲方付总造价的 30%给乙方; (二) 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60% ,甲方再付总造价的 30%给乙方; (三) 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 剩余 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